《婚姻登记条例》对离婚条件的审察需要有所变化,致使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审察不严。正是对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时限、审察内容等工作需要的变化,婚姻登记机关重点审察离婚协议合意性、真实性,而没办法过细地审察内容的合法性。
法律咨询:哺乳期离婚手续的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还在哺乳期的妈妈,但生活总有很多不顺利之事,我在孩子还只有三个月就遭遇了婚姻的不幸,我想知道离婚的手续,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离婚怎么样要孩子,等等。谢谢!
律师回答:
你在哺乳期可以提出来离婚,但男方不可以提出。
2周岁孩子子一般判最女方。
有关法律常识:
《中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薪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常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所有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活补助费等成本;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备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些,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了解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些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需要他们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爸爸妈妈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爸爸妈妈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可以独立生活的子女,有需要爸爸妈妈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爸爸妈妈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别人导致损害时,爸爸妈妈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爸爸妈妈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他人不能加以风险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留关系。养爸爸妈妈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爸爸妈妈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留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不能虐待或歧视。